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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简介
潍坊职业学院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成立于2015年12月,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发放鉴定许可证,机构编号为56003112。
根据国家政策,该鉴定站可进行的技能评价范围包括水环境监测员、工业废水处理工、水生产处理工、发酵工程制药工、化学检验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化工检修钳工、化工仪表维修工等工种的初、中、高级别。
依托潍坊职业学院化学工程学院雄厚的师资和先进的实训装置,面向潍坊及周边地区化工行业开展应用化工、石油化工、分析检验、精细化工、海洋化工、环境监测、精细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等相关化工企业开展鉴定工作;截止目前,已为周边化工企业及兄弟院校培训鉴定2000多人次;所承担的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可涵盖化工行业常用的职业(工种),鉴定级别能够满足化工企业的需求。鉴定站现有高级考评员11人,考评员14人,质量督导员2人,自开展工作以来,始终本着“坚持标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组织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
鉴定站联系人:张老师(15153610868)
鉴定站 地 址: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
附件1:申报技能等级资格条件(所有职业各级别申报条件一致)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